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026.“我要赐给你”表示存在于天上和地上的事物都是祂的,这从刚才的阐述可以推知。从字义上看,“我要赐给你”表示神或耶和华要赐给主;正如福音书圣言所说的那样,即:父将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祂。但从内义上看(内义呈现在其纯粹中的真理本身),这句话的意思是,主为自己获得它们,因为耶和华在祂里面,就在属于祂的一切事物里面,如前所述。以下类比可进一步说明这一点:这就像内层人,或理性人,又或思维要说,他的肉体若停止做这做那,就会找到平安和宁静;在这种情况下,说话的那一位和被说给的那一位是同一个人,因为理性和肉体都属于这个人。因此,当提到前者时,也是指后者。
此外,天上和地上的事物都是主的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,无论旧约还是福音书(如马太福音11:27; 28:18; 路加福音10:22; 约翰福音3:34-35; 17:2);以及第一卷的说明(458, 551, 552, 1607节)清楚看出来。主因掌管整个天堂,故也掌管地上的一切事物,因为两者已被如此联系在一起,以至于凡掌管这一个的,就掌管了一切。事实上,天使灵天堂依赖于天使天堂,灵人界依赖于天使灵天堂,而人类则依赖于灵人界。世界和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以同样的方式依赖于众天堂,因为没有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流注,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中的任何事物都无法存在并持续存在(参看1632节)。
6993.“我必与你口同在,指教你所当说的话”表从神性人身发出、在每一个事物中的神性。这从“与口同在”和“指教你所当说的话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与口同在”当由耶和华来说时,是指与它/他所说的话同在(“口”表示话语,参看6987, 6988节),由于这些话是向摩西说的,而摩西代表神性人身中的神之律法方面的主,故“我必与你口同在”表示从神性人身发出的事物中的神性;“指教你所当说的话”是指发出。因为“指教”和“说话”表示流入,当论及主的神性时,则表示发出。因为从主的神性人身本身发出神性真理,也就是所谓的“圣灵”;由于当主在世时,祂本身就是神性真理,所以祂自己指教爱与信的事物,那时不是通过圣灵而如此行的,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:
圣灵还没有来,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。(约翰福音7:39)
但主复活后甚至在人身方面也变成耶和华,也就是神性良善之后,就不再是神性真理,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。“圣灵”就是从主的神性人身,而非自永恒就存在的任何灵人或灵人们发出的神性真理;这一点从主在上述经文中的话,即“圣灵还没有来”,以及这一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:一个灵人本身无法从祂发出,只有与这个灵人同在的神圣之物才能从祂发出,也就是说,某种神圣事物从主发出并被一个灵人说出来(参看6788节)。
由此可知,整个三位一体,即圣父、圣子、圣灵完全在主里面;因此,只有一位神,而不是有三个神,彼此有别的三位格可以说构成一神性或一个神。在圣言中,经上提及“圣父、圣子、圣灵”,是为了叫人们能承认主和祂里面的神性。因为人类以前和今天一样陷入如此的黑暗,以致他们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承认主人身里面的任何神性;它因完全不为人所理解,故完全超越一切信仰。此外,这是一个真理,即:有一个三位一体,但这三位一体在一位,也就是主里面;基督教会也承认,三位一体完整地存在于祂里面。另外,主明确教导,祂与父为一(约翰福音 14:9-12);神圣之物,就是圣灵所说的话,不是圣灵的,乃是主的;约翰福音:
保惠师,就是真理的圣灵,不是凭自己说的,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。祂要荣耀我,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。(约翰福音 16:13-14)
经上在约翰福音(14:26)说明,“保惠师”就是圣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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